2008年12月30日
達達用數學教你戀愛---第三章
(其實寫三回就不知道要寫什麼好....戀愛這種事情寫再多也是沒有用的 ><)
達達用數學教你戀愛,第三回 | d | 理論
因為不知道明年還生不生的出來這一系列的東西,所以就先把最精華的部分弄出來與大家分享
這個 | d | 理論,最簡單版是這樣的,每兩個人之間,都會有一個最適當的距離 | d | ,當目前實際距離
比這個 | d | 還要遠的時候,就會產生吸引力;反之比最適當距離 | d | 還要近的話,就會產生排斥力。
以上是最基本的原理,然後在配合上這個假設:假設人們對於排斥力或吸引力,只能感受其方向,
對於力道的大小則不敏感。
用這個最簡單的版本,就可以解釋或是澄清一些現象了。例如有些情侶一見鍾情,戀情發展迅速
但是,交往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才發現,好像彼此沒有那麼互相喜歡,於是協議和平分手。兩個人其實
可能 | d | 比"普通朋友"還要近,所以剛認識就會覺得非常契合,但是這 | d | 可能又還沒有近到適合當情人。
可是因為雙方對於吸引力的力道大小不敏感,所以衝得太近之後反而發生斥力反彈。再舉另一個例子,
有某些時候,某個人突然離開你身邊一陣子,或是因為時空間隔導致疏遠,結果你突然覺得自己有點思念他,
這不一定表示,你喜歡上他了,這只能說明,你們現在的距離或許小於 | d | ,才會導致吸引力產生。
進階版的 | d | 理論,是考量到A對B的最佳距離 | d | ,與B對A的最佳距離 | d | ,或許是不相同的。
很簡單的例子,A想跟B當戀人,B覺得A當朋友就好了。通常這種兩個方向的 | d | 不對等,就會造成
至少一方感到痛苦。如果A跟B目前只是普通朋友,那麼A會感到很想靠近B;如果兩人現在的身分是情人,
那麼B就會想要離開A,退回到朋友的距離;如果兩人現在是介於情人跟朋友之間,那麼雙方或許都會
覺得有那麼一點點不舒服。
| d | 也可以隨著時間空間而改變,它描述的只是一種類似勢能、化學位能之類的概念(有學過力學
的人就知道,位能的gradient就是力)。本人,也就是 | d | 理論的發明者,認為此理論最關鍵的一點是在
關於人類對於 | d | 吸引力的敏感度的假設。這個也可以跟前一回的錯覺相呼應,把人類想成一個原子
或是分子的話,很多時候是受外力隨波逐流身不由己的,所以會有震盪的現象也是很正常的。因為
人類的感知能力主要都是局部的,很難站在離自己位置很遙遠的地方來想事情。我舉一個例子:肚子
餓的時候就覺得很多東西都好吃,去超市買菜很容易買過量;吃完大餐以後,有時聽到食物的名字就會噁心。
光是對於自己自身,餓的時候無法想像不餓的情形,飽的時候無法接受還未飽時狼吞虎嚥的是美菜佳餚。
同樣的,人在情感的力場中,很多時候也是如此:對於力的方向的感受大致是正確的,但是力的大小
則是不精確的。
前面講了這麼多理論,後面這段才是更重要的。診斷出有病、病在哪裡、為什麼生病的,
只是一般醫生;好一點的醫生能告訴你怎麼作能治好病,或是更好一點的醫生他能幫你治好病;
最神的醫生是不用告訴你,病就好了。如果作者是神醫,現在也不用寫這麼多字這麼辛苦啦,
在這裡蒙古醫生達達只是提供一個實驗性的方法,有興趣的試驗看看,有效不用謝我,沒效不要怪我。
這個方法叫作"勘根法",步伐漸小地進進退退,慢慢地找出那個最適當的距離。
下面舉一個例子,這是絕對有數學根據的唷:假設你朋友買了一個東西要你猜看看多少錢,
他只會告訴你太多或太少。第一次你猜五萬元,他說太少,你就加三萬變成八萬,他說太多。
這時候你下一次就要減少一些,要減少多少呢?減少的幅度比三萬小就可以了,例如說減個五千,
七萬五你朋友說還是太多,那你繼續減,只要不要少於五萬的都行。例如說再減一萬變成六萬五,
這時候你朋友說太少;那麼這次你要加碼,最多加不超過一萬,因為正確價格一定介於六萬五到
七萬五之間。用數學的語言說,這叫作"收斂",用人類的語言,就是總有一天你會得到它。
所以就慢慢嘗試,不用去管現在感受到的吸引排斥力道是大或小,因為那並不很準確,
只要記得漸漸地一步一步縮小範圍,總會離真正的 | d | 越來越近的。以上是假設 | d |
為常數(不變)的情形。如果 | d | 是隨時間而改變的話,那就不保證一定能收斂了,
但是只要 | d | 的變化不是很快的話,例如說 | d | 的變化是以月為單位,然後兩個人之間的關係
距離變化是以周為單位的話,那麼上面那個方法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。
最後,想要提醒大家的是,有時候光是知道這個理論就很有用了,
不要太去計較怎麼樣去達到那個最適當的 | d | ;老實說,有時候人連自己跟別人的
距離都量的不太準呢。你以為不用敬語是表示親暱,但對方說不定覺得你十分無禮;
有人以為負三十公分是近距離,有人卻只當吃了一頓青春的肉體。所謂這個理論的有用之處,
就像是把近視標準從0.8降低到0.1,很多人就馬上脫離近視的行列;承認關係之中的不確定性,
才能讓事情更加清楚,正所謂: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。有了這個理論,或許無法
馬上讓你跟他的關係不再如股市般震盪飄移上沖下洗;但如果它能讓你少徬徨一點少焦慮一點
少頭暈一點少責怪一點,那這個理論就算是對你有用了。因為你對於這個世界的現實又多認識了一點,
對於宇宙的真相又多看到了一點,對於人際關係的接受度又增高了一點。
這個 | d | 理論講到這裡要告一個段落了,最後用一段作者的感想作結。
" 錯誤的認知比無知更可怕 ",承認自己對某些事情的無知,也許會讓一個人用更開放更客觀的角度去觀察。
而錯誤的認知,則可能使人作出錯誤判斷的風險增加;從心理上而言,後者則更可能導致情緒起伏過大。
這是我以為的,不可知論的精華所在。
本回笑話:(此乃真實對話,為保護當事人而用假名)
甲乙通電話。甲:你在哪裡?
乙:我在你心裡!
甲:難怪我跨下癢癢的,沒事到我內褲裡幹嘛?
(請勿對此對話作不當聯想,可參閱世說新語劉伶的事蹟)
上午 01:21
回應 (4)
- 2008年 12 月 30 日
好特殊的見解~不過感覺真的有它的道理
- 2008年 12 月 31 日
不錯不錯...
- 2008年 12 月 31 日
太強了
- 2009年 1 月 3 日
不出刊太可惜了
經世濟民的好理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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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按:此文刊出的隔天,去洛麗跨年發生了慘事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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